存有作为交通(12) | 位格(person)与实体(hypostasis)的等同

三一论中关键术语之一的演变过程简述

读书笔记之 从面具到位格:位格本体论的诞生 第四篇

identification这个词,有人专文讨论过该如何翻译。一般哲学作品倾向于翻译为同一认同。但我这里还是记录为等同

Being这个词,有人专门写书论述过汉语该如何翻译,书名为 《Being与汉译哲学》。我这里使用了存有这个翻译。历史上有过类似存在实是等翻译。和合本在翻译上帝回答摩西自己的名字时,大约还是倾向于翻译为我是自有永有的。)。

好了,开始记录今天的正文。

书已经读到了36页。之前也是有机会试译了此书的36-41页,发现难度确实极大,自己还是需要沉淀,不能着急。

当基督信仰落在希腊文化的土壤时,其生出了特有的本体论为核心的信仰表达,类似“一本体、三位格”(μία οὐσία, τρία πρόσωπα),就是我们汉语经常说的三位一体

但我们前面说过,希腊的本体论是封闭式的,带有宿命论的感觉。无论是宇宙的存在,甚至是神的存在,都有宿命特征。但从圣经出发,宇宙的存在绝非必然。因此,希腊教父在用希腊哲学语言表达基督信仰核心(上帝是谁?祂如何存在)问题时,还是赋予希哲术语更新的内涵。

齐齐乌拉斯认为,具有本体论内涵的位格概念The concept of the person with its absolute and ontological content)是诞生于那时期教会的努力:因为教会要表达“上帝是谁”的核心信仰。“一”与“三”的纠结和矛盾,充斥着那时的古教会。

也生出了一些错误的教训,包括 诺图斯圣父受难)、亚流主义圣子受造)、撒伯流主义三个面具,形态论)、马其顿主义圣灵为非位格)、三神论等。

直到加帕多家教父时期,才基本尘埃落定。齐齐乌拉斯就是要细节化的描述整个过程。最重要的是一些希腊哲学术语在教会使用时,内涵的改变。他称之为希腊哲学的革命a revolution in Greek philosophy

hypostasis / 实体 / 位格

这个词在加帕多家教父时期,还不明确具有“位格”的含义,更贴近于“本体”的意涵。如亚他那修在《致埃及与利比亚众主教》里曾写到:

实体(hypostasis)即本体(ousia),除存有(τὸ ὂν)本身之外别无它意…因为实体与本体都是实存(ὕπαρξις):它是且实存(ἔστὶ καὶ ὑπάρχει)。

但尼西亚会议也会使用该词的不同内涵:

尼西亚会议已谴责那些宣称子“出于另一个实体(hypostasis)或本体(ousia)”者

上面的尼西亚会议文书记录显示,hypostasis这个词在这里与本体等同。

但尼西亚会议也会有如下表达:

三位格(hypostases)

上面的该词用法,显然已经具有位格的含义。

因此,我们可以大致知道。在亚他那修时期,这个词的内涵已经在逐渐演变,只是到了加帕多家教父时期才确立内涵。

巴西尔在其《书信集》236封中写道:

那些宣称本体(ousia)与实体(hypostasis)等同的人…仅被迫承认不同的面相(prosopa),且因避免使用三位格(treis hypostaseis)的表述,终究未能摆脱撒伯流的谬误。

也就是到了巴西尔时期,他在极力撇清本体(ousia)与实体(hypostasis)的关系,赋予hypostasis新的内涵。

具体更新过程

齐齐乌拉斯将hypostasis内涵改变的过程,称为“发酵”。主要有两点:

  1. 因圣经从无中创造的教导,将世界从封闭本体论中移除。也就是世界成为自由的产物。既上帝造物的自由,祂不必然要创造世界。这个观点,与希腊封闭本体论相悖。因此,当三一以希腊本体论表达时,是成为一种开放的本体论。
  2. 将上帝本身的存有,也从封闭本体论中释放。上帝的存有不是因其本质,而是因位格,就是父的位格。本质不会以“赤裸”的状态存在(the substance never exists in a “naked” state)。

到此,“位格”已经不是附属于本质/本体的范畴,父的位格架构起上帝的本质。上帝的存有与位格是等同的。

齐齐乌拉斯在附注中谈及了三一的表达,有那么一句:

The basic ontological position of the theology of the Greek Fathers might be set out briefly as follows. No substance or nature exists without person or hypostasis or mode of existence. No person exists without substance or nature, but the ontological “principle” or “cause” of being — i.e. that which makes a thing to exist — is not the substance or nature but the person or hypostasis. Therefore being is traced back not to substance but to person.

希腊教父神学的基本本体论立场可扼要表述如下:没有无位格(或存在模式)的本体或本性;也没有无本体或本性的位格;然而,存有的本体论“本原”或“动因”——即使一物得以存在者——并非本体或本性,而是位格。因此,存有应追溯至位格,而非本体。

东方教会对此的表达还是非常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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