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乌拉斯开始讨论位格的存在性意义。
当上文已经论及上帝的位格与实体同一后,重点便是要讨论上帝是如何存在的。
对于三一论的进路问题,东西方争论了许久。著名的“和子句”问题也是东西方分裂的一个因素。在这个问题上,有人觉得不是严肃问题,只是表达不同;有人认为这是原则问题,会牵涉对信仰的核心理解。齐齐乌拉斯就是后者。
东方教会虽普遍认为上帝是以父这个位格(person)而“存在”,不是因上帝的本质(substance)而“存在”。但就如前文所论及的教会教义手册目录编排表明,有些东方教会在这一点上并不看为是原则问题,这点也为齐齐乌拉斯所批评。
因为他认为,这并不只是学术或理论的问题,而是关乎存在意义的(its significance is not simply theoretical or academic but profoundly existential)。
他给予了简单的逻辑分析
位格与自由(person and freedom)
此节他讨论的是位格的绝对自由。老陀(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他的《群魔》中,藉虚无主义者基里洛夫(Kirilov)的口说出了自杀的问题。
因人(person)最大的生存悖论是在乎自身的存在问题。这个问题大约在孩提时代就会在人脑中回响。我记得自己的儿子,大约在6岁左右,便问我一个严肃的神学问题:
爸爸,我没出生前在哪里?
这是一个讨论自身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更为悖逆或痛苦的表达是:
上帝为什么要造我?让我活得这么苦。
因为就如齐齐乌拉斯所言,人在这个问题上只有接受,什么都做不了。这个必然性(necessity)是因人的受造性决定的。但人心里有追求全然自由(absolutely free)的向往。作为虚无主义者的基里洛夫,认为可以以自杀(suicide)来实现本体论的全然自由,但也认同人若此,将会走向绝对的虚无(absolutely nothing)。
基里洛夫在追求位格的绝对自由,他追求自己成为一个位格。
这是人的悲剧性一面,人可以有追求绝对自由的意念和行为,哲学或许可以做到对位格的实在予以肯定,但在落地执行层面一无所是,因为人若自杀来追求绝对自由,恰恰就是否定了位格的本体论内涵,成为虚无。
受造性(createdness)作为人的本性,是其生存必然性的原因。但无人能够以自身的力量来突破受造性的牢笼。因此,若人想要成为真正的位格,必须是非受造的,其不受任何必然性限制。如果在实体界中,这样一个位格是不存在的,那位格概念只是一种幻想。
因此,必须是以神学来论及位格。若上帝不存在,位格便不存在。
爱造就本体论的自由
存在主义鼻祖萨特(Satre)认为,他人便是地狱。因为若从绝对自由角度看人类,人会受制于整个人类社会的法律(law)、秩序(order)、和谐(harmony)。因为人本性是需要共同生活的,用生物学的语言来说就是: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这是人的本性之一。
因此,这样的存有悖论让无数人寻求解脱路径。有人进入深山打坐修行,有人走新纪元路径和鬼打交道,有人搞各种集体主义来形成某种集体“位格”来赋予个体某种“价值”和“自由”…不一而足。但这些都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路径。
因此,神学在此不可或缺。因为上帝是非受造的(uncreated)。
接着我们又要回到此篇开始,论及上帝的存有是因其本性,还是因父的位格?上帝的本性是非受造的,人的本性是受造的,因此上帝本体的自由若在于祂的本性,我们人类则将永远无缘成为真正的位格。但就像教父时期论及三一存有时,上帝的存在是因父的位格,我们人才可能在本性不同于上帝的前提下,有希望成为真正的位格。
上帝行使其本体自由的方式,正是让祂在本体论上自由的方式,正是祂超越并废弃本质之本体论必然性的方式:以父的位格成为上帝,“生”出子,“发”出灵。(The manner in which God exercises His ontological freedom, that precisely which makes Him ontologically free, is the way in which He transcends and abolishes the ontological necessity of the substance by being God as Father, that is, as He who “begets” the Son and “brings forth” the Spirit.)
因此,齐齐乌拉斯认为,上帝的出离特质(ecstatic character),即上帝的存在便是共融的行动(the fact that His being is identical with an act of communion),确保了对于本体论必然性的超越。
也就是说,三一共融是自由的产物,是父这个位格,而非上帝的本质所造成。因此,父(The Father)之所以是三一(Trinity),并不是因神圣本性是出离的,而是因为父作为一个位格(person)自由地欲意这样的共融。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发现,西方的三一诠释和东方的三一诠释是如此的不同。没读齐齐乌拉斯这本小册子之前,我也觉着“和子句”的问题在对三一诠释上应没有这么大的疏离。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因此,当约翰作品中论及“上帝是爱”的时候,所指的乃是父这个位格,也因此,上帝以三一的方式生存着,上帝不以本质生存。
爱不是上帝的本性流溢或属性,而是让上帝成为上帝的那个东西(it is that which makes God what He is)。因此,爱不再是存有的次要属性,而是最高的本体前提(supreme ontological predicate)。
爱作为上帝的存在方式(mode of existence),将上帝“实体化”了(hypostasizes),爱构成了上帝的存有。
如此,作为爱的结果,上帝的本体并不会屈从于本质的必然性。爱是本体论的自由(Love is identified with ontological freedom)。
我快写完这一篇了,摆在人面前的有两条路去追寻成为位格:
行使否定路径,成为一种位格性的行为表达,但将否定本体的自由,成为虚空。 行使爱的路径,成为一种位格性的行为表达,将成为真自由的位格。
下一篇是谈论永生的基础:位格间爱的共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