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有作为交通(30) | 真理与救主

真理与救主

基督是作为位格而不是作为个体来施行拯救的工作。基督乃是真位格之启示。

基督作为真理之本体论内涵

我们在前面的笔记中,看到齐齐乌拉斯将真理划分为了两个子概念:存有的真理共融的真理。而在堕落状态中的人已经默认了先要认识存有的真理,然后才考虑共融的真理,就是各种存有之间的关系。而从三一论的角度,存有应该等同于共融。

当主耶稣基督宣告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 14:6),这里的“真理”是具有一些本体论意涵的。因为,真理是一个人,是一个历史中的人。当真理与生命等同在基督的宣告之中时,已经突破了我们常常认为的存有的真理,因为我们无法在此对真理下一个概念性的定义。在这段文本中,具有本体论内涵的内容引入到真理之中,真理若能拯救世界,是因为它是生命。

我们若继续阅读后续的经文,会读到福音书中为数不多的,基督自己论及三一的内容。显然的,整段论述就是从道路、真理、生命开始的。救恩到底该如何给予?作为真理与生命的救恩,只有在一个本体论上为的位格之中并藉着祂才可能实现,这样的救恩提供了受造界无法提供的东西。而受造界无法提供的东西,便是存在与共融相等同,就是三一上帝在祂自身中所提供的存在与共融的等同。耶稣基督乃是真位格之启示,若基督不道成肉身,我们人根本不可能知道何为真位格,也无法尝到真位格之永久滋味。

基督作为真理是真位格

人若要得救,不仅是恢复伊甸的样式,而是会获得更多更多。只有三一上帝为受造存有提供位格性的真正根基,救恩才能够被赐予。这意味着基督必须是上帝,才能成为救主,但祂不能是一个个体,而必须是一个真位格(true person,此处不能翻译为“真正的人”)。

在人类个体化存有的经验范围内,我们无法找到这样的一个真位格。人类的共融与爱所经验到的位格性,给出了对于这样的存有的一种印象,但缺失本体论内涵,因为在基督之前我们无法找到这样一个真位格。人类的爱之生存经验,让我们可以理解十字架的基督论:一个如此爱我们以致为我们而死的位格和一个战胜死亡的位格。

基督之所以是真理,恰恰因为祂在自身(in Himself)中不仅显明了存在,而且显明了存在的永恒,就是存有的延续。通过复活,基督论表明:受造存有可以如此真实,以致于人的自由也无法压制它(正如人对十字架上的祂所做的)。真理与存有只有在基督的复活中才在存在论意义上等同起来。

在那里,死不再成为人追求确认存有的终极选项(自杀);在那里,自由不再是堕落,不再会对存在构成任何威胁。在之前的笔记中,齐齐乌拉斯喜欢引用陀思妥耶夫斯基《群魔》 中的基里洛夫的话,来说明人唯有通过自杀来终结自己的存在来证明自己乃是存在的终极参照点,这是一种存在主义的存有悖论。

因此,基督论将真理问题从个体(the individual)和“本性” (nature)的层面,提升至位格层面。人必须在基督里看见这样一个位格:在祂里面,“诸本性”(natures)的分裂在共融中被转化为他异性(otherness

如果基督的存在是以个体的方式(在自身中被设想的实体)来确立的,那么就会出现一个问题:人以及整个受造界,如何能存在论式地与这个个体关联(不是在心理上或道德上)?

一个多年前生活在巴勒斯坦的个体,如何能与我在此时此地建立关系?我们也常常会听到不信之人说,耶稣生活在两千年前,和我有什么关系?如果我们个体化处理基督论的问题,解决方案便是引入圣灵作为解围之神(deus ex machina,但会产生更多无法解决的新问题。并且在存在论或本体论层面都难以令人信服。

在个体主义的基督论语境中,我们与基督的关系唯一替代方案便是:对基督的效法(imitatio Christi / 效法基督);在救恩论的语境中,则以代赎论来作为救赎的教理归结。也就是现今西方教会的成圣观和救恩论。

我们与基督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关系?效法与被效法的关系?被救赎与救赎主的关系?还是具有本体性的关联?

齐齐乌拉斯认为,这整个问题与基督论和圣灵论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我们要开始聊聊教会在呈现基督为真理与共融中的地位,从基督论与圣灵论到教会论。下一篇聊在圣灵里成形的基督之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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